有色金屬工程的總平面設計,應根據企業廠區的總體規劃,按照功能明確、流向合理、交通方便、管線簡捷、滿足消防、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 50187、《有色金屬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 50544的有關規定。
5.1.2 具有明火、散發火花、產生高溫、煙塵的廠房以及使用(貯存)較多量甲、乙、丙類液體、可燃氣體的廠房(倉庫),在滿足生產流程的前提下,宜布置在廠區的邊緣處,或者廠區及生活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必須遠離明火及散發火花的場所,且宜設置在廠區邊緣或相對封閉的區域。
5.1.3 帶式輸送機通廊、管網支架等設施當穿越(或臨近)架空高壓電力線時,最小凈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 50293的相關規定。
5.1.4 企業的消防隊建制及其設施,宜根據工程建設的規模、火災危險性及所在地區的消防資源等因素確定。當需要設置達標的消防站(含獨立或合建)時,應符合現行國家建設標準《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有關規定。
5.1.5 礦區的總平面布置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礦山工業場地與草原、森林接壤時,應設置防火隔離帶;
2 礦井井口、平硐口必須布置在安全地帶,與丙類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80.0m,與鍛造、鉚焊等有火花車間的防火間距宜大于20.0m,與丁類建(構)筑物(其中井架、井塔、提升機房除外)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0m,且洞口周圍200.0m范圍內不應布置甲、乙類設施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礦井井口、平硐口作為安全出口時,其周圍應設置通暢的道路;
3 有自燃、發火危險的排土場、爐渣堆場,不應設在礦井進風口常年最大頻率風向的上風側;礦井進風口的距離應大于80.0m;
4 浮選藥劑庫、油脂庫到進風井、通風井擴散器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5.1.5的規定。
表5.1.5 浮選藥劑庫、油脂庫距進風井、通風井擴散器的防火間距 5.1.6 礦山炸&藥庫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注重與周邊環境的協調,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等的有關規定。
5.1.7 廠區的綠化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儲罐區及堆場的周圍,場地綠化時宜選擇水分大、油脂或蠟質少的常綠樹種;
2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防火堤內不宜做綠化。
條文說明
5.1.1 廠區的總體規劃應結合企業所在區域的技術經濟、自然條件,在充分滿足工藝生產、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的同時,應根據廠房(倉庫)生產火災危險性等級、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消防設施等的標準要求,經比選、擇優后確定。鑒于許多工程采取一次規劃分期實施,必需統籌兼顧著眼未來,確保消防安全的長期有效,防止后期場地過于擁堵、通道被擠占等消防隱患發生。
5.1.2 對一些火災危險性類別高的廠房(倉庫)在總平面具體布置中,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氫氣站設計規范》GB50177、《乙炔站設計規范》GB50031、《壓縮空氣站設計規范》GB50029、《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以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等專項工程設計的有關規定。
總平面布置除對風向提出要求外,還需考慮場地的標高等因素。布局上需有利于防止可燃液體槽罐出現大規模流淌、擴散、蔓延。
5.1.4 有色金屬大、中型企業中,一般都需要設置企業消防隊,其有關設施(含裝備、車庫等)的規模、布局、選址的標準與要求,可參見《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中普通消防站的規定進行建設。當按所在地區有關建設文件規定,需要設置正規的消防站(含城鎮小區合建的城市消防站和要求企業自建的消防站)時,有關設計標準和要求應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建標〔2006〕42號的有關規定。
5.1.5 礦區的總平面防火設計條文說明:
1 有色礦山企業多數位于偏遠的山區,或植被茂密的林區,發生森林山火現象較多,如雷電起火、人為失火等(川西南曾有少數民族放焰火引發礦山周圍火災)。另外,礦區平面布局還受開拓運輸方式及管理操作以及爆破方法、藥量控制等因素左右。不論何種因素的影響,實踐證明采用防火隔離帶是預防森林火災的有效方法之一。它能同時達到如下效果:一是起到隔離火勢的作用,二是便于人行、車行與滅火工作,三是有利于落實責任制的管理。
防火隔離帶寬度一般不小于10m,兼有消防通道的功能時,設計應根據實際情況,并應符合相關規范的規定;
2、3 巷道、硐室,井口出入區位是礦山生產重要的部位,井口防火對地下礦山安全是極為關鍵的。井口配置時應注意風頻風向,避開火源,避開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地質災害,并應盡可能避開各類火源最大風頻的下風側;不得在井口周邊亂設易燃易爆物堆場及其加工設施;具有火源火花生產工序應距井口20m以外才允許設置等。條文中對丁類、丙類等各類建筑、設施與并口的位置、距離和風向的要求,系根據現行國家標準《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的有關規定制定;
4 本條依據《冶金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中對有關藥劑、油脂等安全間距的相關要求而制定的。
5.1.6 炸&藥庫周邊環境設計十分重要,應著重從安全隱蔽、裝卸運輸、庫區管理三個方面,做好總平面、道路、防護堤、出入口的設計。必須滿足炸&藥庫庫區外部安全距離,對林草茂密地區應設置防火隔離帶,隔離帶寬度一般不小于20m。據調查,東北某礦山工程炸&藥庫在圍墻內設置防火隔離帶(20m左右),成為隔斷竄火防止火災波及的一個有效經驗舉措。炸&藥庫相關的安全防護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
5.1.7 在有色金屬企業在可燃液體儲罐的防火堤內一般不采用綠化,即使采用草地綠化,也會因泄漏的可燃液體污染草皮而導致死亡枯竭,以致成為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