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動干凈玻璃儀器時,勿使手指接觸儀器內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帶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儀器的塞子,不要蓋錯。帶玻璃塞的儀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暫時不使用,要用紙條把瓶塞和瓶口隔開。
3.洗凈的儀器要放在架上或干凈紗布上晾干,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儀器內壁。
4.除微生物實驗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試管口。
5.不要用紙片覆蓋燒杯和錐形瓶等。
6.不要用濾紙稱量藥品,更不能用濾紙作記錄。
7.不要用石蠟封閉精細藥品的瓶口,以免摻混。
8.標簽紙的大小應與容器相稱,或用大小相當的白紙,絕對不能用濾紙。標簽上要寫明物質的名稱、規格和濃度、配制的日期及配制人。標簽應貼在試劑瓶或燒杯的2/3處,試管等細長形容器則貼在上部。
9.使用鉛筆寫標記時,要在玻璃儀器的磨砂玻璃處。如用玻璃蠟筆或水不溶性油漆筆,則寫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試劑和標準溶液后,需立即將瓶塞嚴,放回原處。取出的試劑和標準溶液,如未用盡,切勿倒回瓶內,以免帶入雜質。
11.凡是發生煙霧、有毒氣體和有臭味氣體的實驗,均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櫥門應緊閉,非必要時不能打開
12.用實驗動物進行實驗時,不許戲弄動物。進行殺死或解剖等操作,必須按照規定方法進行。絕對不能用動物、手術器械或藥物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