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氣體管道應進行管道標識。
6.4.1 本條規定了特種氣體管道應進行管道標識,其目的是為特種氣體管道的安裝施工中管道的標識提供依據和生產運行中使用標識特氣體管道內容物及其危險特點,防止事故的發生或一旦發生事故時使作用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迅速識別特種氣體管道的100內容物及其危險性。美國國家標準學會標準《壓縮氣體和低溫液體規范》NFPA 55-2016 第 7.1.7.4條也做了規定,現摘錄如下:
7.1.7.4 管道系統需要根據(管道系統識別方案》ASMEA13.1進行標識,或采用其他如下適用且認可的標準,標識應包括氣體的名稱和流向箭頭。用于在不同時間輸送多于一種氣體的管道應標明以提供危險的明確標識和警告。管路系統的標識應在下列位置設置:
(a) 每個關鍵工藝控制閥處;
(b) 穿越墻、地板,或天花板處;
(c) 流向發生變化處;
(d) 最少每6.1m或整個管路走向間隔。
6.4.2、6.4.3 這兩條分別規定的管道標識的顏色、字體、主要危險特性和介質流向,這些規定是電子工廠多年經驗的總結和行業的通用做法,規定的顏色也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色》GB 2893的有關規定。
6.4.4、6.4.5 這兩條分別規定了管道標識的尺寸和粘貼標示的主要事項,這些規定都是電子行業經驗總結和通用做法。